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2年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学校代码:12877。
第七条办学层次和类型:高职,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学历证书: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九条办学地点:衢州市市区
第十条邮政编码:3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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