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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对按“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省份普通文理科考生的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对“非平行志愿”设置省份考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报考我院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依次考虑其他志愿考生。

  3.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进入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待入学后根据专业调整的有关原则,尽量满足考生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报考酒店管理、旅游管理、茶艺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体貌端庄;无残疾。

  5.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相同。

  6.填报商务英语、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除看其总分外,英语单科成绩作为参考依据。

  7.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普通高考。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达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和专业课的综合分排序依次录取。

  9.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财贸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地址: 合肥市翡翠路900号(大学城)邮政编码:230601

  联系电话 0551-3865888、3865837(传真)、3865815

  网 址 http://www.aftvc.com Email: aczj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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