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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六安路269号;

  合肥市新站区三元大道中段(新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招委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过程中,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达线分数,对按比例进档的考生档案进行认真审阅,按照“先志愿后分数”的录取规则进行,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若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如果填报“专业服从”,可调剂到其他专业,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时学校根据专业调整原则和考生志愿尽量满足考生专业。

  3、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各专业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5、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院予以承认,并按考生享受加分政策后的总分予以录取;

  6、往届生录取和应届生相同。

  7、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普通高考。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达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和专业课的综合分排序依次录取。

  8、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遵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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