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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章程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学校地址:

洛江校区: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县后街校区:福建省泉州市县后街50号

三、层次:三年制专科(高职)

四、办学类型: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公办医学类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校基本概况: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座落在著名的侨乡、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最佳魅力城市——泉州。2008年参加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水平评估,成绩名列全省前茅,获优秀等级;2009年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是我省“高职服务海西建设”九大课题中护理专业课题组组长单位,是福建省医药护理职业教育集团龙头单位;护理专业、临床医学专业、药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被评为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人体解剖学》、《病理学》、《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诊疗技术》、《外科学》、《儿科学》、《预防医学》、《儿童护理》、《药物制剂技术》等十一门课程被评为福建省高职精品课程;护理专业实训基地被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国家级实训基地,临床医学专业、生物制药技术专业、口腔医学专业实训基地被确定为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临床医学专业新型校院合作人才培养模式高职教学改革综合试验项目被确定为省级教学改革综合试验项目,临床医学专业教学团队、护理专业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有省级教育名师2名。同时学校还是福建省护理紧缺人才培养基地、福建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福建省乡村医生培训分中心、福建省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才培训分中心;学校先后荣获福建省第八、九、十届文明学校、泉州市第七、八届文明学校、泉州市园林式学校等称号。

六、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专业、人数及有关说明:

专业方面:

1、文史、理工类兼收专业

临床医学(精神卫生)、口腔医学、中医学、公共卫生管理、护理、护理(英语护理)、助产、医药营销

2、理工类专业

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妇产科方向)、临床医学(社区医生方向)、药学、生物制药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3、高职单招类专业

口腔医学、护理、药学

高职单招只限招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毕业的考生。

各专业招收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省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七、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八、招收男女比例: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兼招,比例不限。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又由于卫生行业的特殊性同时考虑就业因素,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脊柱四肢无畸形。

十、录取原则: 

1、我校以考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投档录取,在省招生办每轮出档考生中,按计划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及出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相关成绩及加试要求。没有平行志愿的省份,每个志愿的级差依次均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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