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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提高我院招生工作的社会信誉,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学院全称: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二、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学府南路--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旗山校区

  三、办学类型、层次:民办省属全日制高职院校

  四、学院概况: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位于福州闽侯上街大学城,是唯一入驻大学城的民办高职院校。1984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是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女子普通高等学
校,学制三年。学院设有外语外贸系、生活科学系、服饰艺术系和现代管理系。下设应用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经纪与代理、食品营养与检测、家政服务、学前教育、服装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涉外旅游、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和老年服务与管理十六个专业。

  五、招收男女比例:只招女生

  六、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相关要求:

  1、2011年我院招生计划均经教育部、省教育厅、福建省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核准,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由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

  2、各专业外语语种:我院目前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3、各专业考生体检录取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2011年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科类 合计 福建 山西 内蒙 安徽 河南 广西 贵州 云南 甘肃
★ 总计   1400 1332 7 7 13 18 9 4 7 3
服装设计 文史 77 70     2 3     2  
鞋类设计与工艺 文史 32 30       2        
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检验) 文史 27 27                
食品营养与检测(公共营养师) 文史 27 27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史 40 40                
商务经纪与代理 文史 25 25                
涉外旅游(乘务管理) 文史 25 25                
涉外旅游(旅游管理) 文史 25 25                
酒店管理 文史 28 25               3
会展策划与管理 文史 30 30                
公共事务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 文史 30 30                
公共事务管理(文秘与公关) 文史 30 30                
家政服务 文史 25 25                
老年服务与管理 文史 30 30                
应用英语(涉外文秘与翻译) 文史 25 25                
应用英语(少儿英语教学) 文史 45 45                
商务英语(金融英语) 文史 30 30                
商务英语(国际物流) 文史 30 30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文史 45 30   5 2 5 3      
服装设计 理工 74 70     2       2  
鞋类设计与工艺 理工 29 27       2        
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检验) 理工 30 27 3              
食品营养与检测(公共营养师) 理工 27 27                
国际经济与贸易 理工 59 55 2   2          
商务经纪与代理 理工 29 25 2   2          
涉外旅游(乘务管理) 理工 15 15                
涉外旅游(旅游管理) 理工 15 15                
酒店管理 理工 25 25                
会展策划与管理 理工 15 15                
公共事务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 理工 15 15                
公共事务管理(文秘与公关) 理工 15 15                
家政服务 理工 25 25                
老年服务与管理 理工 15 15                
应用英语(涉外文秘与翻译) 理工 15 15                
应用英语(少儿英语教学) 理工 27 27                
商务英语(金融英语) 理工 15 15                
商务英语(国际物流) 理工 15 15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理工 20 20                
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方向) 艺术文 39 25     3 3 3 2 3  
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方向) 艺术理 10 10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方向) 艺术文 45 35   2   3 3 2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方向) 艺术理 10 10                
涉外旅游(旅游管理) 单招 10 10                
酒店管理 单招 40 40                
公共事务管理(文秘与公关) 单招 40 40                
学前教育 文史 50 50 福州教育学院华南办学点
学前教育 理工 50 50

  七、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不超过我院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0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市)生源情况而定。

  我院对投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八、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元/年/生)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元/年/生) 备注
服装设计 7000 公共事务管理 7000
鞋类设计与工艺 7000 家政服务 7000  
食品营养与检测 7000 老年服务与管理 7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8000 应用英语 8000  
商务经纪与代理 8000 商务英语 8000  
涉外旅游 7000 艺术设计 8000  
酒店管理 7000 多媒体制作与设计 8000  
会展策划与管理 7000 学前教育 7000 福州教育学院
华南办学点

  退费办法:根据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精神执行。

  九、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按国家教育部规定颁发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注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按国家教育部规定颁发福州教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注册。

  十、我院设有奖学金、政府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429966、87429099(招办);87429988、87429996

  传真:0591-87429985

  学院网址:http://www.hnwomen.com.cn

  监察电话:0591-8742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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