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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性质与培养目标: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和湖南广播电视台共建,省教育厅主管的公立普通高等院校。

  学院依托湖南传媒和其他文化产业优势,将文化产业资源与传媒教育紧密结合,在全国率先创立“前台后院”的校企结合办学模式,主要为广播影视、报刊出版、动漫游戏、网络通讯等传媒行业培养具有创意能力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同时为其他企事业单位培养急需的特色人才。

  二、培养层次及学制:高职专科、三年。

  三、录取原则:

  1、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按招生计划的1:1.2调档。

  3、退档原则:

  (1)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录取分数,且专业不服从调剂;

  (2)投档分数偏低;

  (3)不符合我校专业成绩或文化单科成绩录取要求;

  (4)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4、外语语种要求:学院教学语种为英语。

  5、所有专业的招生科类均为文理兼招、职高对口,但对口招生仅限湖南省内;电视节目制作(新媒体方向)招收普通文理科考生。

  6、文化单科成绩要求:商务英语、涉外旅游、现代传播(对外汉语传播方向)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及格;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及格。

  7、男女比例:不限。

  8、录取对体检的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夜盲。主持与播音、表演艺术(礼仪主持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除上述条件外,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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