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ChangshaVocational&technicalCollege”。

  第三条学院部标代码:13036;省标代码:4706。

  第四条办学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正兴路157号,邮编:410217。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为长沙市人民政府。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本章程仅适用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规定,成立由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普高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普高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议;制定本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录取工作,并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第三章招生条件

  第九条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首页 1 [2] 下一页 尾页
推荐阅读
经济学相关文章
标签云
经管之家精彩文章推荐
院校老师推荐 一对一咨询 帮你科学报考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