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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一、普通类招生学费标准:营销与策划、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为5000元/年,其余专业6000元/年。(二)住宿费:分四个等级:桂园、楠园1500元/年,松园、松华楼、松实楼、普通宿舍I 750元/年,普通宿舍II 650元/年,普通宿舍III 550元/年。
二、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招生学费标准:冶金、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学费为3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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