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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2000元-13000元。住宿费:普通公寓10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空调公寓12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如学费、宿舍费有变化,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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