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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确保我院2011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我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和对口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部委码:12335

  学院地址:校本部:山东省济宁市金宇路3号 邮编:272037

  北校区:山东省济宁市济岱路8号 邮编:272030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六条 学院基本情况。

  学院品牌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03年学院首批参加并顺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4年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骨干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被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授予“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5年被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评为“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文明委评为 “省级文明单位”,被山东省财政厅等部门评为“山东省会计工作先进单位”。 2007年被济宁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等部门授予“第四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荣誉称号和“五一劳动奖状”。 2009年被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组委会志愿者工作部授予“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奖”。2010年被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职业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学院党委先后被中共山东省委和中共济宁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教学改革试点专业、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高职高专示范专业和高等学校特色专业;会计电算化专业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高职高专示范专业和高等学校特色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汽车检测维修技术专业、眼视光技术专业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主体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教学团队2007年被省教育厅命名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010年被教育部命名为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数控编程与操作教学团队、计算机网络技术教学团队被山东省教育厅命名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汽车传动系统故障诊断与修复和工程机械CAD/CAM、会计信息系统实务操作等三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 C程序设计、汽车构造、机械制图与CAD、汽车电器、机械设计基础、数控编程与操作、建筑工程测量、计算机组装与维护、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电气控制系统的安装与调试、汽车转向行驶制动系统的故障诊断与修复、汽车拆装与调整、工程机械结构分析与应用、眼镜定配与加工等14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

  学院先后承担省教育厅教改立项课题、科研课题、省社科规划课题和省星火课题59项,拥有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21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获得山东省优秀社科成果奖1项,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11项,省优秀软科学成果奖11项,市科技进步奖10项,市优秀社科成果奖44项。1名教师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4名教师被评为济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我院教师在山东省“首届数控专业技能大赛”中获第二名;在全省高校青年教师多媒体教育软件竞赛中荣获一等奖和三等奖,学院荣获“优秀组织奖”;在全国太极拳比赛中获得第一、第二名。2008年,我院学生在“首届全国高职高专生物技术技能大赛”中获一、二等奖,在“第三届石油化工职业院校化学检验工全国大赛”中获团体三等奖,在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2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在济宁市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中获四项团体一等奖。2009年,我院学生在“第二届全国高职高专生物技术技能大赛”中获一、二等奖,在“第四届石油化工职业院校化学检验工全国大赛”中获团体二等奖、个人一等奖,在首届全国高职高专物流技能竞赛山东赛区比赛中荣获一等奖,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荣获山东省二等奖,在第十一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荣获二等奖、三等奖,在第六届山东省高职高专实用英语口语大赛中荣获非英语专业组二等奖,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中21名学生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高职、技师组三等奖,在第五届正保教育杯ITAT大赛中荣获三等奖。2010年,我院学生在“比亚迪杯”全国高职院校汽车营销技能大赛中荣获一等奖;在第七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荣获二等奖、三等奖;在山东省高职高专专业组和非专业组英语口语大赛中荣获一等奖;在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得山东省一等奖;在山东省大学生高等数学竞赛(专科组)中获得山东省一等奖、二等奖;在全国商科院校财会技能大赛总决赛中一、二、三等奖,并荣获“全国商科教育财会专业优秀教师”、“全国商科教育财会专业技能大赛优秀辅导教师”称号和最佳组织奖;在山东省第22届运动会(大学生组)女子排球比赛中荣获冠军,男子篮球第三名,乒乓球男单冠军、亚军和团体第二名,同时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2011年,我院学生在山东省第三届CEAC汉语速录技能大赛中获得 “优秀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学院荣获 “院校优秀组织奖”;在2011年山东省大学生武术锦标赛中获得男子棍术第一名,太极拳第二名,男子长拳、刀术第三名,学院武术队获得乙组团体总分第三名。

  多年来,学院为国家培养专业人才6万余人,受到省内外用人单位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各条战线上的骨干力量,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地理环境

  学院坐落在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孟之乡、礼仪之邦的山东省济宁市。学院地理位置优越,文化底蕴深厚,楼宇林立,绿树成荫,环境优雅,是读书求知的理想场所。

  办学理念

  学院秉承“崇德尚能,励志笃行”校训,确立了“质量立院、特色兴院、人才强院、精品建院”的发展战略。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学为中心,以专业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为抓手,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实施校企合作、工学交替办学模式,努力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办学条件

  学院占地781.26亩,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893人,专任教师627人,教授15人、副教授251人,博士5人、硕士207人,双师素质教师129人。全日制在校生11433人。

  学院教学仪器设备先进完备,拥有数控加工中心、金属加工中心、汽车维修中心、建筑工程技术中心、计算机辅助设计(CAD)、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电子设计自动化(EDA)、自动检测与转换、机床电气控制、液压传动、眼视光、会计模拟、电子商务、计算机、声乐、形体等近百个实验实训室。校园网出口带宽1G,设有两套卫星地面接收装置及闭路电视播放系统、外语电台。

  学院图书馆藏书61.3万册,期刊杂志千余种,电子阅览室配有先进的计算机检索系统、视听设备和丰富的电子信息资源。

  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生物与化学工程系、经济管理系、文化传播系、公共事业管理系、外国语系、艺术与设计系、德育与基础教学部等教学单位和三个研究所,开设了制造、土建、电子信息、财经、旅游、生化、轻纺与食品、艺术设计、环保、文化教育等十大类52个专业,并按不同的职业岗位(岗位群)要求设置专业方向,形成了布局合理、贴紧经济社会发展、充满活力的专业群体。

  校企合作

  学院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新模式。校企深度融合,政校企联合、产学研结合、教学做一体,引资引智引企进校,实现了专业设置共议、课程体系共订、培养过程共管、师资队伍共建、实训基地共用、教育资源共享、技术难题共研、校企文化共融的全新培养模式,取得了丰硕成果。华威班、沃尔沃班、美的班、伊顿液压班、润华班、申科班、豪雅班、先达化工班、奔腾漆业班、亿维班、力讯班、红太阳班、如意班、靓宝贝班、哈佛摇篮班等十多个冠名班陆续落户学院;与国际知名企业思科公司合作,建立了思科网络学院,与济宁市盛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开办了济宁朝阳汽车维修厂,与博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共建“校中厂”,与济宁市高新区签订了深度合作协议,推进了学院人才培养工作与高新技术产业的紧密融合。

  就业状况

  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服务为宗旨、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大力加强职业资格培训,推行“多证书”制,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全面开展就业创业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辅导,邀请人力资源专家和企业高管举办专题讲座,举办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多形式、多渠道为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服务。学院与数百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就业协作关系,在山东省内以及北京、上海、天津、苏州等10余个地市建立了毕业生就业基地,形成了以济宁为中心、覆盖全省及全国经济发达地区的就业网络。近年来我院毕业生主要就业于山推股份公司、小松山推、海信集团、海尔集团、鲁抗集团、山东如意、歌尔声学、博特精工股份公司、润华集团、天津华威科技公司、日本豪雅(上海)公司、胜利股份、先达化工集团、迪尔安装集团、申科汽贸公司、太阳纸业等数百家用人单位,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率在同类院校中一直保持较高水平。

  学院重视专升本工作,先后有3000多名毕业生升入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科技大学、济南大学等学校。

  学院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大学生服兵役的有关政策,近年来有近200名毕业生被招收为士官和应征入伍。

  校园文化

  学院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五月的鲜花”大型文艺活动被山东省委高校工委授予“山东省校园文明建设二等奖”,志愿者服务队被评为“山东省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服务队”。成立了砺志社、创业协会、记者团、足球协会、大学生艺术团、辩论协会、大学生心理协会等学生社团组织,丰富了学生课余活动,促进了学生健康成长,推动了校园文化和谐发展。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2011年计划在全国20个省市、42个专业中招收专科(高职)学生4100人,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层次均为专科。详见附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第八条 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对口高职类。

  第九条 学院在全国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根据有关省市的生源、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我院办学条件编制。

  第十条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章 报名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考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普通高职报考对象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对口高职报考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应届和往届毕业生。身体健康,体检达到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

  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学院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省专科一批录取,普通类、对口高职类专业在山东省专科二批录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划定。在其它省的录取批次和录取控制分数线,请查阅相关省招生工作意见。

  录取工作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体检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由学校审查录取。录取的专业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六条 报考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航空服务专业招生要求:男生身高173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部和手、臂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精神病、癫痫病,口齿清楚,普通话基础良好。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报到及学历证书颁发。

  录取的考生经相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办)审核盖章后,通过相关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学院网站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学院通过邮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考生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学生修业期满,各科考试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六章 其 它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费按山东省制定的普通高校统一收费标准执行。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

  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学生入学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学生、服务学生的方针,采取奖、贷、勤、补等办法帮扶学生。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和学院奖学金(1000元/人年、600元/人年、400元/人年)。

  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4000元/人年、3000元/人年、2000元/人年)和学院助学金(800元/人年)。

  学院还设有勤工助学金和特困生补助。全日制在校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学院按不同岗位发给每生每月勤工助学金110-140元;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特困生补助,学院视困难程度予以补助。

  2010年学院发放各类奖、助学金、补贴674.23万元。

  国家助学贷款。为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学院积极帮助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2010年协助921名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491.56万元。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解释。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537)2225775 2285775

  传真:(0537)2285775

  网址:www.jnzjxy.com.cn

  电子邮箱:jnzyjsxyzb@126.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宇路3号 邮编:272037

  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www.sdpec.edu.cn ; gaokao.chs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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