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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我院2009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我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和对口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学院部委码:12335

  学院地址:校本部:山东省济宁市金宇路3号 邮编:272037

  北校区:山东省济宁市济岱路8号 邮编:272030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六条 学院基本情况。

  学院品牌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03年学院首批参加并顺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4年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骨干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被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授予“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5年被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评为“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文明委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被山东省财政厅等部门评为“山东省会计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被济宁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等部门授予“第四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荣誉称号和“五一劳动奖状”。学院党委先后被中共山东省委和中共济宁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教学改革试点专业、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高职高专示范专业和高等学校特色专业;会计电算化专业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高职高专示范专业和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教学团队被山东省教育厅命名为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C程序设计、数控编程与操作、机械制图与CAD、汽车构造、机械设计基础、汽车电器等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先后承担省教育厅教改立项课题、科研课题、省社科规划课题和省星火课题19项,获得专利9项,2项成果分获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三等奖,4项成果获山东省软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课题获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立项,学院先后获得省市科研奖励45项。我院教师在山东省“首届数控专业技能大赛”中获第二名;2008年,我院学生在“首届全国高职高专生物技术技能大赛”中获一、二等奖,在“第三届石油化工职业院校化学检验工全国大赛”中获团体三等奖,在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2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在济宁市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中获四项团体一等奖。

  多年来,学院为国家培养专业人才6万余人,受到省内外用人单位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各条战线上的骨干力量,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地理环境

  学院坐落在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孟之乡、礼仪之邦的山东省济宁市。学院地理位置优越,文化底蕴深厚,楼宇林立,绿树成荫,环境优雅,是读书求知的理想场所。办学理念??? 学院确立了质量立院,精品建院,特色兴院,人才强院战略,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学为中心,以专业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为抓手,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实施校企合作、工学交替办学模式,努力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学院设立了济南天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沃尔沃、天津华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日本豪雅(上海)光学有限公司等冠名班;设立了思科网络学院;与济宁市盛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开办了济宁朝阳汽车维修厂。

  办学条件

  学院占地781.26亩,固定资产2.5857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4718.82万元,建筑面积27.9251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904人,专任教师642人,教授16人、副教授251人,博士3人、硕士177人,双师素质教师127人。全日制在校生11338人。

  学院教学仪器设备先进完备,拥有数控加工中心、金属加工中心、汽车维修中心、建筑工程技术中心、计算机辅助设计(CAD)、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电子设计自动化(EDA)、自动检测与转换、机床电气控制、液压传动、眼视光、会计模拟、电子商务、计算机、声乐、形体等近百个实验实训室和2848台高性能微机,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可同时容纳4470人。开通了千兆宽带网,设有两套卫星地面接收装置及闭路电视播放系统、外语电台。

  学院图书馆藏书53.3万册,期刊杂志千余种,电子阅览室配有先进的计算机检索系统、视听设备和丰富的电子信息资源。

  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生物与化学工程系、经济管理系、文法系、外语系、基础部等教学单位和三个研究所。开设了制造、土建、电子信息、财经、生化与药品、环保与安全、医药卫生、农林牧渔、法律、文化教育十大类47个专业,并按不同的职业岗位(岗位群)要求设置专业方向,形成了布局合理、贴紧经济社会发展、充满活力的专业群体。

  就业状况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突出能力培养和高职特色,积极推进订单式培养模式,强化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工作。学院重视学生专业技能培养,主动与大型企业联姻,建立了鲁抗集团、如意集团、山推股份公司、山东博特精密公司、润华集团、天津华威、日本豪雅(上海)公司等百余家校外实训基地,同时积极开辟就业市场,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建立了以济宁市为基础、省内外相结合的毕业生就业网络。近几年,我院毕业生就业率在同类院校中一直保持领先水平。

  发展远景

  学院10万余平方米的二期建设工程将于今年下半年竣工交付使用,500万美元的世界银行职教贷款项目的设备也将逐步到位。届时,学院的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实力迅速增强。近期将学院建成办学条件先进完备、办学特色鲜明、教育教学改革领先、教育质量过硬的高职院校,争创国家骨干性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2009年计划在全国17个省市、41个专业中招收专科(高职)学生4000人。

  第八条 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和对口高职类。

  第九条 学院在全国17省市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根据有关省市的生源、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我院办学条件编制,详见附表。

  第十条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章 报名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考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普通高职报考对象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对口高职报考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应届和往届毕业生。身体健康,体检达到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标准。第十五条?录取工作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学院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省专科一批录取,普通类、对口高职类专业在山东省专科二批录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划定。在其它省的录取批次和分数线,请查阅相关省招生工作意见和分数线。

  录取工作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体检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由学校审查录取。录取的专业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六条 报考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公布、报到、退学及学历证书颁发。

  录取的考生经相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办)审核盖章后,通过相关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学院通过邮局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确认单,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及录取确认单按《考生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凡学习时间不足一学期按一学期收取学费、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年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生修业期满,各科考试成绩合格,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第二十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学生、服务学生的方针,采取奖、贷、勤、补等办法帮扶学生,为学生排忧解难。

  奖学金。全日制在校生均可申请奖学金,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和学院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其金额分别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600元、400元。

  国家助学金:分别为3000元/人年、2000元/人年、1000元/人年三个标准,在校生覆盖率为14%。学院助学金800元/人年,在校生覆盖率为8%。

  勤工助学金和特困生补助。全日制在校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学院按不同岗位发给每生每月勤工助学金110 -120元;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特困生补助,学院视困难程度予以补助。2008年学院发放各类奖、助学金、补贴672万元。

  国家助学贷款。为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学院积极帮助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2008年协助学生办理贷款355万元。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解释。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537)2225775 2285775

  传真:(0537)2285775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宇路3号 邮编:272037

  网址:www.jnzjxy.com.cn

  电子邮箱:zb.jzxy@yahoo.com.cn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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