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201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2年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五条 学院全称: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082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警察类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学院地址
济南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
章丘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大学城
第七条 学院概况
学院前身为山东省法律学校,始建于1982年,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并更名为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我省唯一一所公办高职警察类院校。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设有法律实务系、警务与安保系、公共管理与技能系、基础课教学部、继续教育部5个教学部门,总占地面积550亩,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
学院办学条件优良,基础设施齐全,建有模拟法庭、模拟调解庭、教育矫治实训室、安全防范监控室、速录室、功力训练场、警体训练馆等19个校内实训场所,在省人民检察院法警总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等单位设有45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馆藏图书29万余册,很好地保障了教学需要。
学院拥有一支双师素质高、结构合理、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23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75人,教授、副教授31人,有律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的75人。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从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监狱、劳教所、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企事业单位聘请了95名行业专家作为学院的校外兼职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