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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万杰医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山东万杰医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山东万杰医学院200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山东万杰医学院(鲁商)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万杰医学院(鲁商)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学校全称:山东万杰医学院

  第二条:学校部委代码:10825

  第三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经济开发区(邮编:255213)

  第六条:批准单位:教育部

  第七条:批准时间:1999年3月(专科)、2008年4月(本科)

  第八条:学院基本情况

  山东万杰医学院始建于 1995年,现已隶属于山东省政府直属的国有大型企业——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 2008年 12月 16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08】1405号下发通知,审核通过万杰高科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原隶属于“万杰高科”的山东万杰医学院正式由“山东鲁商集团”接管),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现已成为社会力量办学范畴中的“国企公办学校”。 自建校以来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200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医学院校。

  ★办学理念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学校自身实际,确立了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办学十多年来,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以“诚信、博学、求是、正身”的校训自励,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临床医学为基础,以医学影像、放射医学为特色的应用型医学院校;立足山东,面向基层,为基层社区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应用型人才。

  ★ 办学基本条件

  学院占地830.2亩,建筑总面积31万平方米。建院以来不断加大投资力度,现固定资产9.29亿元,教学、科研设备总值为7639.28万元,建有解剖、微免、生物、化学等117个实验室,28个多媒体教室,5个语音室。学校建有19层的图书信息楼,图书馆藏书72.8万余册,馆内拥有可供千人同时阅览的电子阅览室,有中宣部赠建的“百家期刊阅览室”,并装有清华同方CNKI系列数据库,学校建有信息网络中心,内部管理初步实现了网络化、信息化和现代化。

  ★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673人,其中教师总人数643人,专任教师573人,占教师总数的89.1%;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20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5.4%;具有博士学位的14人,硕士学位的169人,两者合计共18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1.93%;兼任教师14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103人,占兼职教师总数的73.57%;学校还聘请了18名国际知名客座教授。

  学院拥有1所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和1个“军民共建医学教学基地”,附属医院整体教学意识较强,教学条件完备,教学过程组织严格,教学效果良好,能够充分满足后期教学实习需要。

  ★ 办学成就

  学院在稳定办学规模的基础上,加强内涵建设,护理、医学影像专业确定为省级示范性专业;为了办出特色,学校根据医疗市场人才需求,充分发挥附属医院肿瘤放射治疗的人才、设备优势,确定把医学影像、核医学作为特色专业进行强化建设;积极开展教研、科研工作,近五年来教师发表论文600余篇,在国际医学大会上发表论文18篇;教师还承担了省厅级科研课题19项、市级科研课题1项,有力推动了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不断加强重点课程建设,2006年医学影像成像技术被省教育厅批准为精品课程。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逐步提高了教学质量、赢得了社会声誉。2004年在山东省人事厅组织的毕业生就业情况评估中被评为先进单位,同年顺利通过了省教育厅组织的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2005以优秀成绩通过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文明建设检查评估;学院被陈香梅教科文奖办公室、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授予“中国民办教育创新与发展贡献奖”;在大众日报、大众网联合开展的“首届山东省百行百业社会信誉评价”大型调查活动中,被评为“百姓口碑最佳荣誉单位”。2006年12月,被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评为“社会力量办学先进单位”。…..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09年我校共有7个本科专业,12个专科专业招生。

  本科专业:

  医学类专业四个:临床医学(学制五年、获准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学(学制四年、获准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医学影像学(学制四年、获准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药学(学制四年);

  商科类专业三个:市场营销(学制四年)、财务管理(学制四年)、国际经济与贸易(学制四年)。

  专科专业(学制三年):

  临床医学(获准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护理(获准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针灸推拿(获准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口腔医学(获准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药学、医学营养、医学检验技术、医疗保险实务、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医学影像技术、医疗美容技术、医药营销。

  以上专业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总招生计划为3100人,其中本科计划400人、专科(高职)计划2700人。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一条: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通知,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切实做好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条:山东万杰医学院(鲁商)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招生审批计划。

  第三条:分数优先原则。所有专业在规定的投档比例考生中,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合格的考生,成绩相同情况下,再考虑单科成绩、特长、思想政治品德等其它因素。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四条: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依次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及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专业调剂以考生志愿优先为原则,结合本校专业计划数进行调整。

  第五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对相关专业的录取考生,执行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我院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七条:我院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八条:我院录取结果按着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九条:新生报到后将严格复查,组织人员进一步核实新生的入学资格,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退费标准

  (一)学费:

  1、本科类:10000元/学年。

  2、专科类:口腔医学6800元/学年、其他专业5800元/学年。

  (二)退费:学生入学后因自身原因退学,我校执行鲁价费发<2004>55号文件退费管理规定。

  第六章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山东万杰医学院(鲁商)学籍管理规定,颁发山东万杰医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按国家规定学校在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之后,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山东万杰医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其 它

  第一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条:本章程经学院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

  第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第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负责部门:山东万杰医学院(鲁商)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3-6265665、4650677、4619597、、6265661

  传 真:0533-6265661

  电子邮箱:wjyxyzsb@126.com

  学校网址:http://wjmc.wanjie.net

  山东万杰医学院(鲁商)招生办公室

  200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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