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87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邮编:276826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