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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学院概况

  第一条学校全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三条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中段。

  第五条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通信信息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校50年来,已形成了以通信类为主、计算机和管理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专业优势突出、办学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学院具有与现代通信同步的实习实训设备,是通信信息行业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

  第六条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29-3373333333732266

  2)网址:http://www.sptc.sn.cn

  3)邮箱:sptczjb@163.com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2013年我院16个专业面向13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生2100名,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份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或在我院招生就业网上查询。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院成立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学院与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九条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招办2013年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一条外语语种:我院的教学课程统一安排为英语。

  第十二条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我院招生录取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的原则,参考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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