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9000-21000元。各专业收费具体标准按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住宿费:每生每年800-1600元。住宿费收费具体标准以广东省物价局批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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