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梧州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171。学校地址:广西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邮编:543002
第三条 梧州职业学院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专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 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估,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的规定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制定的招生程序进行。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10年开设17个专业,招生人数为2000人,所有专业文理兼招,具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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