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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学费、住宿费、网址、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 学费:按照涪发改委(2010)750号文件规定收费,文理科类每学年每生均收5500元。
第二十七条 食宿费:按照涪发改委(2010)135号文件规定收费,其中:公寓住宿四人间1200元/学年;公寓住宿六人间1000元/学年;普通住房500元/学年。
第二十八条 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以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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