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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一、学校全称: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二、校址:江阳路南校区(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

  江阳路北校区(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6号) 邮编:225009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办学层次:普通类全日制本科

  五、学习年限:四年

  六、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有关规定,我校对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提出如下要求:

  选测科目:普通类专业统一确定为BC;

  必测科目:普通类专业统一确定为4C1合格,艺术类专业D级不超过三门;

  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七、特殊要求与限制情况

  1、外语语种要求:日语专业的报考语种为英语或日语,报考语种为非英语或日语的考生请慎报;英语专业报考语种为英语,报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请慎报;非外语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均开设英语课程;报考外语类专业须口试成绩符合要求。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3、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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