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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教育学院2015年幼师新生招生章程

湘潭教育学院2015年幼师新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一)办学资质

湘潭教育学院师范教育部(简称“师范部”),是湘潭教育学院(湘潭市教师培训中心)的中职部,前身是百年老校——湘潭师范学校。2005年,通过湖南省教育厅专家评估、审定,被确定为承担中专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工作的学校(湘教通〔2006〕38号文件),成为湘潭境内唯一的具备独立幼师培养资格的学校。

(二)办学特色

1.专业订单培养。师范部只开设了学前教育唯一专业,专业致力于高水平幼教人才的培养。学校与长株潭及沿海地区100多家高档幼教机构建立了深度校企合作关系,实行订单培养,毕业生就业供不应求,男幼师更是香饽饽。

2.强势智能培训。师范部坚持“人人有才,人人有能”的多元智能理论、“合格+特长”的培养要求,着力发掘学生的强势智能。每期开设钢琴、声乐、舞蹈、书法、美术、跆拳道和棋类等多个特长培训班,使学生每人都至少拥有一项过硬特长。学生毕业后,既可以在幼教领域纵向发展,也可在器乐、声乐、舞蹈、书画等艺术领域横向发展。

3.全封闭式管理。师范部对学生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学生早晚学习、生活,均由班主任全程跟踪管理。周末留校,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由专业团队负责指导、管理。低廉的收费,享受贵族式服务和管理,学生安心、家长放心、学校顺心。

(三)办学成就

通过分类专业引领和扎实训练,所培养的历届学生各项基本功扎实、幼教技能过硬,参加省、市技能竞赛多次获奖,尤其一是批批学生通过钢琴、舞蹈、书法等专业较高等级考试。历年来,学生受到用人单位抢聘,多次被评为“湘潭市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和质量先进单位”、“湘潭市职业教育就业先进单位”。

二、2015年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中专学制 培养方向 培 养 目 标 招生人数
学 前 教 育 三年 学前教育 培养掌握现代丰富的幼教基础知识和国际特色早教理论,具备职业的幼教能力,拥有高尚师德的高素质实用性婴幼儿教育人才。 200人
艺术教育 培养掌握现代丰富的幼教理论和艺术教学方法,具有音乐、舞蹈、美术等艺术课程教学能力的专业型幼儿艺术教育人才。 150人
双语教育 培养掌握现代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熟练掌握学前教育技艺,具有较高英语口语教学水平的,师德高尚的“双语”学前教育人才。 50人
运动教育 培养掌握现代丰富的幼教理论和体育教学方法,具有体育教学能力的专业型幼儿体育教育人才。 50人

备注:在校期间,可通过考试获取以下各类证书:学前教育中专毕业证(修业期满并且成绩合格);艺术类等级证书(如:钢琴、声乐、舞蹈、美术、书法等);文化类等级证书(如:全国英语、全国计算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 毕业后,可直接就业,亦可升学:通过成考,获得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或者参加对口高考,升入大学继续升造。

三、管理方式及收费标准

1. 封闭式管理:学校对学生实行寄宿制封闭式管理,饮食起居、早晚自习均由专任教师(班主任)全天候跟踪管理,周末可申请留校。

2.收费内容及标准:

(1)学费:农村户籍学生,根据国家政策享受免学费资助;城镇户籍学生,按市物价局等三局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

(2)课本费:200元/期(按实结算)。

(3)住宿费:300元/期(普房)、380元/期(公寓)。

(4)伙食费:约1500元/期。

四、报读指引

1.报名条件:志愿从事幼儿教育;年龄20岁以内;身高:女1.50米以上、男1.60米以上;五官端正;表达能力强;初中或高中毕业且中考成绩优良者,均可报名。

2.报名方式:可直接来校报名,也可通过我校招生联系人报名。

3.录取办法:

(1)报名者必须参加我校5月31日组织的面试复试。

(2)我校招办根据面试复试结果,综合考虑,择优预录。

(3)预录者,按缴纳第一年费用先后顺序正式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联系电话

0731-57632999 58239306

胡老师 13975274890

唐老师 13875220345

罗老师 13875241466

曾老师 1387524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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