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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
学费:文科类专业及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80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9000元/学年,艺术学院专业及空中乘务专业10500元/学年。
公寓住宿费:按省物价局规定,6人间1000元/学年,6人以上700元/学年。
书本费:预收700元/学年(多退少补)
以上费用按年度收取。
第十七条 退学学费规定:
根据山东省鲁价费发[2004]55号文件《关于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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