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山东财经大学收费标准

    第六章 学费收取标准及奖贷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九条 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中加合作经济学本科专业15000元∕年,中新合作会计学本科专业15000元∕年,校企合作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软件外包方向)8800元∕年。新生注册入学后,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推荐阅读
经济学相关文章
标签云
经管之家精彩文章推荐
院校老师推荐 一对一咨询 帮你科学报考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