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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5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_中国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5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_研究生院

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可以优先录取。

4.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与本科所读专业相同或相近。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对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有参考价值的申请人自述(如已参加过的研究工作、获奖和发表文章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

2.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3.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形式的学术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如果有);

4.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由教务部门书面证明(如果有);

5.其它获奖或资格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果有)。

以上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打(复)印。

三、申请程序

1.注册:9月20日起,申请人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上注册,填报相关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获得推荐资格。

2.报名:9月28日——10月7日,申请人填报我校相关学院专业。

3.复试:10月8日起,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筛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并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按要求到校参加复试。

4.待录取:10月20日前,各学院根据复试情况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接受待录取。

5.上报:10月25日前,学校上报待录取名单并按要求公示。

四、其它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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