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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录取规则

    六、 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我院实行“学院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考核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
    (1)美术学专业是在文化课和专业课过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的50%加专业课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是在文化课和专业课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文化分数线指省招办划定的文化最低控制线,专业分数线指省招办划定的专业最低控制线;
    (4)河北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认可我院校考成绩、其他艺术类专业认可河北省专业联考成绩;
    (5)山东省: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认可我院校考成绩,音乐学专业招收声乐类、舞蹈类、器乐类,其中器乐类只招收主科钢琴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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