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地方债以置换方式把偿还压力向后移,只是缓解了燃眉之急,减轻了眼前的压力,要根本解决问题,还得靠以经济快速发展提升地方综合实力。因此,财政部门在对地方债实行限额管理的同时,引导和调整地方的发展思维、发展思路也很重要。
财政部网站本周一公布了《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并提出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和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通过银行贷款等非政府债券方式举借部分,通过三年左右的过渡期,由省级财政部门在限额内安排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
虽然《预算法》规定,地方财政不能编制赤字预算,也不能有赤字财政,但并没有规定地方不能负债。因此,地方政府也就充分利用规则,通过“土地财政”玩起了赤字财政。不仅如此,其规模、数量、用途等,还可不受限制、不受《预算法》约束,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始终很低。正因如此,迄今各地方债规模到底有多大,官方与民间的各类计算出入很大。
地方债务是伴随着“土地财政”快速形成的。十多年来,由于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爆,各地方政府来自土地的收入也就非常可观。因此,地方政府负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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