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是个利益主体而不是简单的价值共同体,所以,在制定国企改革方案时,既要立足于中国现实,也要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上,不能顾此失彼,必须坚持市场化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如何确定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标准问题上,学术界出现了巨大的分歧。
部分学者认为,应遵照市场经济基本规律,比照人才市场价格确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标准;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国有企业经营目标与民营企业不同,一些国企承担着政策性业务,还有一些国有企业实行垄断经营,如完全比照人才市场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标准,有可能会出现搭便车现象,甚至有可能会出现巨大的副作用。当年克莱斯勒公司总裁雅科卡主动降低自己的工资标准,目的是要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而苹果公司创办人史蒂夫·乔布斯长期实行低工资,目的是为企业科技创新积累更多资金,如参照这些企业家的标准制定国企负责人薪酬标准,国有企业负责人是否愿意?
笔者认为,在制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标准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开放性。如果属于国有大型骨干企业,那么,应允许其负责人做出双向选择。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