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司法权运行的角度,净化律师行业环境是保障审判质量的重要侧面。只有构建出规范、合法、高效、专业的律师执业大环境,才能对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起到推动作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我国法治发展进程中首个以"两高三部"联合行文的、专门针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作出的规范性文件,对于有效保障律师队伍依法执业、助推全面依法治国将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
《规定》构建了极为细致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规则体系。更加细化与可操作性强是此次《规定》在构建权利保障规则体系上的最大亮点。不同于以往出台的相关规定,有些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局限于宣示性字句与口号性内容,此次《规定》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经常运用的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诸多执业权利都以明确、清楚甚至量化的方式进行罗列,既有利于实践中对律师执业权利内容的确定,同时也明确了权利保障的监督对象,为可能出现的权利减损奠定了依法保障的基矗比如,针对看守所不能当时安排律师会见的特殊情况,《规定》将监管羁押场所的延迟时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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