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即将启动。记者日前从省粮食局获悉,我省粳稻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执行期限为2015年10月10日至2016年2月29日;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政策执行期限为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粳稻最低收购价价格为标准品每市斤1.55元;临时存储玉米挂牌收购价格为标准品每市斤1.00元。
据悉,粳稻品种以2015年生产的国标三等粳稻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为:出糙率77% ~79%(含77%,不含79%),整精米率55%~58%(含55%,不含58%),水分14.5%以内,杂质1%以内,谷外糙米2%以内,黄粒米1%以内。国家临时存储玉米以2015年生产的国标三等玉米为标准品,标准为:容重650克/升~ 685克/升(含650克/升,不含685克/升),水分14.0%以内,杂质1.0%以内,不完善粒含量8.0%以内。粳稻、玉米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均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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