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0月14日讯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今日起将中国保监会起草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说明,本次保险法修改共新增24条,删除1条,修改54条,修改后共9章208条。
本次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放松管制,改革创新,释放市场发展动力
1.进一步放松业务管制,扩大保险公司经营自主权。一是在人身保险业务范围中增加年金保险,在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中增加年金业务。二是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允许保险资金投资股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以风险管理为目的运用金融衍生品。
2.适度放松资金管制,释放保险资本运作活力。一是取消财产保险公司自留保费限额。二是明确保险公司保证金为“资本保证金”,资本保证金按照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提取,达到2亿元后可以不再提取。
3.着眼长远,为保险业创新发展提供法律支持。一是规定国家建立有财政支持的巨灾保险制度。二是授权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就再保险、互联网保险等制定管理办法。三是增加保险业务信息安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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