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记者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备同意,并经省委、省政府审议通过。这意味着,我省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和企业员工一样,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告别养老“双轨制”。年底前,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可进行参保登记。
实施范围划定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此次参加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范围是在职在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不纳入这次改革范围,其待遇调整资金由原渠道解决,而编制外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同时,对于目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增设职业年金
单位缴纳8% 个人缴纳4%
在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同步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补充。
云南对职业年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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