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均发电超过5万亿度的电力市场迎来了价格“破冰”时刻。
10月1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了电价改革目的和路线图。
意见提出,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在能源领域,将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思路,推进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稳妥处理和逐步减少交叉补贴,还原能源商品属性。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力价格机制改革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形成市场价格机制,现在是一个比较好的时机,这次提出2017年基本放开的时间表是很大的进步。”
煤电联动、标杆电价是基础
《意见》指出,在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之前,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和标杆电价体系,使电力价格更好反映市场需求和成本变化。
林伯强认为,“电力价格改革的第一步就是要做好煤电联动,目前来看,国内主要发电来源还是煤炭,这构成了电价的主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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