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九号文允许六类主体各显神通抢占售电蓝海市场
2014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达5.52万亿千瓦时,按照平均每千瓦时电力0.6元的销售价格计算,售电侧全部放开后市场空间超3.3万亿元。九号文给出的六类售电主体将各显神通与电网抢占售电蓝海市场:(1)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2)社会资本;(3)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4)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5)节能服务公司;(6)发电企业。
直购电突破障碍快速发展零售市场实现自由竞争
目前,我国实行电量分配计划制和电价政府审批制。为响应国家政策,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售电市场将根据用户用电电压等级和用电量逐步放开。大用户直购电在理顺电网、政府与发电企业间的体制机制后有望率先突破,进入快速发展通道。完善的批发(现货)市场是零售市场实现自由竞争的基础,也是未来电改的努力方向。批发市场的特征是各个市场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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