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昨日对外公布重新修订的《中央定价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中央定价种类由13种(类)减少到7种(类),具体定价项目由100项左右减少到20项,约减少80%左右。
水电气仍在中央定价目录
根据新公布的《目录》,定价内容有7大项,包括天然气、水利工程供水、电力、特殊药品及血液、重要交通运输服务、重要邮政业务和重要专业服务。
在7大项以下的具体定价项目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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