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推动企业加大研发力度
决定在全国推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分所得税试点政策 助力创业创新
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 以法治助推新型城镇化
部署进一步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试点 为服务实体经济积累经验
中国网10月21日讯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推动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决定在全国推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分所得税试点政策,推进结构调整,助力创业创新;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以法治助推新型城镇化;部署进一步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试点,为服务实体经济积累经验。
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均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对加计扣除实行事后备案管理
会议指出,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定向结构性减税拉动有效投资、推动"双创"、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举措。
会议确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一是放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活动和费用范围。除规定不宜适用加计扣除的活动和行业外,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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