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上市公司的主要股东若要通过公开召集受让方的方式退出持股,其遴选条件一般不会太过苛刻,不外乎有钱、有资本实力,甚至不排除给予诸多优惠条款吸引受让方接盘。
不过,ST景谷的二股东景谷森达却更像一个挑剔的“丈母娘”,对“嫁女”开出了15条高标准的要求,其中不乏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总资产不低于10亿、最近三年在景谷辖区投资不少于2亿元这样的苛刻条件。
就在股民纷纷吐槽找不到这样的“上门女婿”时,几乎完全符合标准的小康控股从天而降,顺利成为景谷森达首选受让方。有分析人士认为,不排除景谷森达早已相中小康控股的可能。
受让方需在景谷有投资
9月9日,ST景谷披露了二股东景谷森达拟公开召集股份受让方的公告。公告中对意向受让方提出了15项资格条件,其中有几项颇为严格。
首先是要求意向受让方连续三年盈利。这意味着,单纯为了接盘公司股权而注册一个马甲公司的行为将被排除在外,而且最近三年出现过亏损的企业也无缘受让。
其次,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单一法人,出让方不接受意向受让方以联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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