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离职诉公司兑现股票激励

发布:CapitalVue数据库 | 分类:行业新闻

关于本站

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分享大学、考研、论文、会计、留学、数据、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统计学、博弈论、统计年鉴、行业分析包括等相关资源。
经管之家是国内活跃的在线教育咨询平台!

  作为公司法务主管,于先生入职时与公司约定,每月工资中有相应的股票分红。但离职时,于先生所在公司拒绝兑付股票。近日,海淀法院判决该公司将符合支付条件的股票兑付给于先生。法官表示,在股票激励的劳动纠纷 ...
数据分析师
高管离职诉公司兑现股票激励

  作为公司法务主管,于先生入职时与公司约定,每月工资中有相应的股票分红。但离职时,于先生所在公司拒绝兑付股票。近日,海淀法院判决该公司将符合支付条件的股票兑付给于先生。法官表示,在股票激励的劳动纠纷中,法院判决一般都会尊重当事人与用人单位的约定。

  入职前公司约定每月“送股票”

  2011年5月,于先生入职浩全公司,担任法务主管。入职前,浩全公司向于先生出具《录用意向书》,载明:“福利待遇:基本月薪税前8000元(其中税前现金7000元,另以每月1000元上市公司等值股票按月发放)。意向书中所述股票特指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票”。

  2014年1月,于先生与浩全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辞职后,于先生认为浩全公司存在克扣员工工资用于购买股票的情况,起诉要求浩全公司兑换股票90793股,以现金形式支付。

  案件审理过程中,浩全公司答辩表示,公司向于先生出具的 ...



本文关键词: 高管离职诉公司兑现股票激励  
1.凡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转载的文章,均出自其它媒体或其他官网介绍,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2.转载的文章仅代表原创作者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对该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若;
3.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