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深圳召开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整听证会,这座全国首家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城市再次迎来了变革,未来当地居民用气价格将小幅上涨,不过新制定的两种方案价格调整幅度都不大,受影响人群有限。
调整价格
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引导居民节约用气,促进天然气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是国家深化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的重要内容。
此前国家发改委出台文件,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其中,已经实施阶梯气价的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上述文件也规定,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深圳早在2008年就在全国率先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但只设置了两个阶梯档次:每年5月~10月每户每月用气量35立方米内,每年11月~次年4月每户每月用气量45立方米以内部分气价位3.5元/立方米;超出部分气价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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