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29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公布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的消息后,相关政策何时落地、即起“抢生”是否遭罚、群众待缴的社会扶养费是否还须缴纳等问题,成为公众热议的焦点。
对此,国家卫计委指导司负责人11月1日回应,“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在此之前各地须执行好现行法律法规,“不得自行其是”。
国家卫计委指导司负责人还指出,“全面两孩政策必须依法启动实施”。因此,必须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配套的法规规定也要相应修订。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历时已13年。该法律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而“全面两孩”政策若要启动,上述法条显须修改。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在10月30日答记者问时还表示,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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