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仲裁在解决证券期货纠纷方面的作用不容忽视,其不仅能够赋予调解协议法律效力,更加稳妥地处理了争议,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来自上海证监局的消息显示,2010年初,拟上市公司A的数百名退休职工在公司上市过程中,多次到上海证监局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股权问题。为及时化解纠纷,上海证监局协调处置相关问题,并创新性地在纠纷处理中引入金融仲裁机制,引导争议双方在上海金融仲裁院接受调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有效维护了投资者权益。
经了解,有一批来访群众,系拟上市公司A的退休职工,他们称公司的前身B在2001年改制过程中,采用"欺诈"手段取得职工签字,将职工持股会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管理层以及少数外部股东。职工上访时,A公司首发申请已获通过,但他们却不能行使股东权利,对此他们要求有关部门主持公道,保障职工分享公司上市收益。
由于该事件涉及拟上市公司,上海证监局第一时间向证监会作了汇报,并针对公司改制上市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核查。针对待查问题量多面广、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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