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拟上市公司A的数百名退休职工在公司上市过程中,多次到上海证监局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股权问题。为及时化解纠纷,上海证监局周密部署,积极协调,创新引入金融仲裁机制,引导争议双方在上海金融仲裁院接受调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有效维护了投资者权益。
经了解,来访群众均系拟上市公司A的退休职工,他们称A公司的前身B在2001年改制过程中,采用欺诈手段取得职工签字,将职工持股会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管理层以及少数外部股东。职工上访时,A公司首发申请已获通过,但他们却不能行使股东权利,为此他们要求有关部门主持公道,确保能够分享公司上市收益。
由于牵涉拟上市公司,上海证监局第一时间向中国证监会汇报,并根据相关指示,对该公司改制上市过程进行核查。针对待查问题量多面广、时间跨度长、涉及主体多、核查难度大等情况,上海证监局周密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多种手段,联络各方主体,全面深入核查,调阅了A公司全部11家关联公司的工商档案,并多次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沟通,由区国资委出具专项意见,区政府出具专项鉴证,区纪委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同时督促保荐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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