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11月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在完善新股发行制度之后重启首次公开募股(IPO),并同步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等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再次成为市场关注焦点。
由于相关准备工作需要一定时间,中国证监会决定先按现行制度恢复暂缓发行的28家公司IPO,其中已进入缴款程序的10家公司预计两周后进行,剩余18家也将在年内分批发行。总体来看,此次重启IPO以及新股发行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虽在意料之外,同时又是情理之中。今年7月初,中国证监会出于稳定资本市场的考虑,在A股市场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下决定暂缓新股发行,4个月后便恢复并重启IPO,这表明A股市场已逐步走出大幅波动的“非正常”状态并已恢复融资功能,为后续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注册制的推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04年IPO询价制度推出以来,A股市场经历的数次IPO暂停与重启,基本都伴随着新股发行制度的不断改革与完善,IPO制度总体也在向市场化方向推进。此次完善新股发行制度可以说是最具市场化导向的“跨越式”变革,各项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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