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修订草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文件,进一步完善新股发行制度,并正式宣布重启IPO。此次改革突出发挥市场约束机制,突出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更加重视事中加强监管、事后严格执法,向市场明确了监管部门排除各项障碍,坚定不移推进注册制改革的决心。
此次完善新股发行制度的一系列“组合拳”,承上启下,循序渐进,体现了监管层对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高屋建瓴和巨大耐心。此次改革的各项举措稳健而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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