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交通部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11月9日,是截止期限。法制网舆情监测发现,舆论热度不减,交通运输部、网约车平台以及消费者等当事方各抒己见,利益针锋相对,难以达成共识。
网约车平台
给兼职留出发展空间
面对文件,网约车平台滴滴、Uber、易到用车、AA租车等公开表态。
Uber赞许《办法》"体现了政府对网络约租车这种'互联网+'新业态的支持和认可",表示会"第一时间申请网络约租车资质和证照"并"将会实现服务器完全境内运营"。如此"温和"的态度实属意料之外,也让公众怀疑是否是其真实想法。
行业龙头滴滴还算中肯,提出三点建议,"应给兼职司机和车辆留出发展空间,为地方探索网约专车发展和管理留空间,同时建议以'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专车'的方式管理网约专车",此外还表示&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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