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昨天指导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推出“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障行动,明确了“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先行退款、商品质量“三包”的先行退款、消费纠纷大众评审退款、简易消费纠纷快速处理、问题商品快速退款、消费纠纷大众评审退款、简易消费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等6条退款举措。
依据新推行的“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障行动”,消费者遇到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的消费纠纷时,可直接向平台投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平台将在72小时内予以响应。阿里承诺,消费者通过淘宝、天猫平台购买商品,若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 的先行退款、商品质量“三包”的先行退款举措、诚信买家极速退款、问题商品快速退款、消费纠纷大众评审退款等5种举措适用范围,平台承诺先行为消费者进行退款。如属于简易消费纠纷工商认定退款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退货决定后,商家在7日内不履行义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平台,平台承担先行退款责任。
保障行动中,专门有一条针对买家买到假货等“问题商品”的快速退款措施——“如果购买的商品与已被处罚并下架的假冒商品、已被工商部门抽检发现不合格的商品属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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