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18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决定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两项措施均从11月20日起执行。
具体内容包括:一、降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各省份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700元,即每立方米降价0.7元。二、提高非居民用气价格市场化程度。将非居民用气由目前实行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降低后的门站价格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下浮不限、上浮20%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这意味着进一步放松价格管制,增加价格弹性,留给供需双方更多自主协商价格的空间,进而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公平竞争。
记者按照目前上海地区天然气管道气工业用价格约每立方米4.29元测算,此次降价幅度达到16.3%。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降价对减轻下游用气行业负担、促进经济增长将起到重要作用。
按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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