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有关股票发行注册制将于明年3月落地的消息迅速传开。该消息并且称,监管机构表示,“在股市异常波动之后,《证券法》修订推迟,国务院可能采取法律授权方式出台意见解决”;“先放发行节奏,后放价格”等。笔者认为,尽管推动注册制尽快落地是国务院工作的目标之一,但前述消息的表述并不十分准确。
对于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笔者提出五点意见:
第一,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既定方针,已经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既然定了,就应该积极推进,不会因为六七月间股市发生异常波动而改变。
注册制改革是一项务实改革,解决的是市场机制不完善问题;所以,改革首先要尊重市场,不可能与市场一般规律相背离。无论是炒作“无限期推迟”,还是渲染“注册制后公司将无限量上市”,都是误读中央政策,曲解注册制改革。对这些“添油加醋”的说法,不可当真。
第二,注册制改革必须依法有序进行。
按照原来计划,证券法修正案经全国人大通过之时,即是启动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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