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该起行政诉讼立案号为(2015)浙金行受初字第65号。原告为本色集团,法定代表人为吴英。被告为东阳市政府,东阳市公安局被列为第三人。
11月23日下午,吴英案代理人蔺文财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浙江东阳吴英案又有新进展,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色集团”)起诉东阳市政府的行政诉讼案,经多次波折后,11月22日在浙江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据通报,该起行政诉讼立案号为(2015)浙金行受初字第65号。原告为本色集团,法定代表人为吴英。被告为东阳市政府,东阳市公安局被列为第三人。
起诉书指称,东阳市政府2007年2月发布政府公告,指示东阳市公安局驱散本色集团的员工,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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