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近日向华锐风电(601558)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601558)”)信息披露违法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利安达”)未勤勉尽责案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与《市场禁入决定书》。这表明,监管层对证券行政处罚更为强调说理回应,努力彰显“公正、公平、公开”的“三公”原则。
坚持“三公”原则
《行政处罚决定书》与《市场禁入决定书》责令华锐风电(601558)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14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到30万元的罚款,对其中5名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其中1名为终身市场禁入;责令利安达改正,没收业务收入95万元,并处以95万元罚款,对2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并对两人分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本案中,为粉饰上市首年业绩,华锐风电(601558)通过伪造单据等方式在2011年度提前确认收入,虚增2011年利润总额2.78亿元,占2011年利润总额的比例为37.58%。利安达作为华锐风电(601558)2011年年报审计机构,在华锐风电(601558)2011年年报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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