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其中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申请发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该项条款,实际上为公积金贷款的资产证券化打开了政策窗口。而去年的“930新政”,已经明确支持商业性房贷实施资产证券化。
所谓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本息归还)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组成资产池,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本息归还)作为偿付基础,通过风险隔离、现金流重组和信用增级,在资本市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融资行为。其中,公积金贷款的资产证券化,其主体和偿付基础来自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个人购房贷款余额为11.5万亿元,公积金贷款余额为2.55万亿元。据估算,如果我国资产证券化率能够达到50%,即可共提供7至8万亿元的流动性。对此,专家们表示,在当前中国楼市进入“下半程”之际,该项制度可谓影响深远。
笔者觉得,决策层此时推出公积金贷款的资产证券化用意有三:其一,剌激个人住房贷款需求,达到去库存目标;其二,盘活公积金存量资金,大幅增加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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