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近日发布《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提出,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不设行政级别,不得由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公务员兼任。
曾几何时,一些党政领导担任或兼任协会常务副职、秘书长,成为协会开展工作的金字招牌,仅官网公布的全国性106个行业协会商会中,多数都有现任或退休部级领导“挂名”任职,有的还多达十余人。
行业协会商会是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桥梁纽带,能够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服务企业发展,促进行业自律。从行业协会设置本意而言,它应当是独立的、纯粹的社会组织,由行业会员自己选举出领导层,对本行业进行规范。行业协会的机构、人事、资产、财务、业务等应一律与行政主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开,保持人财物的充分独立和自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经营、自我监督。
但事实上,我国的行业协会长期以来与行政部门一直存在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常被形容为“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坐行业的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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